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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21
但 到 了 禧 年 、 那 地 從 買 主 手 下 出 來 的 時 候 、 就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、 和 永 獻 的 地 一 樣 、 要 歸 祭 司 為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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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21
但 到 了 禧 年 、 那 地 從 買 主 手 下 出 來 的 時 候 、 就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、 和 永 獻 的 地 一 樣 、 要 歸 祭 司 為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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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28
但 一 切 永 獻 的 、 就 是 人 從 他 所 有 永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、 無 論 是 人 、 是 牲 畜 、 是 他 承 受 為 業 的 地 、 都 不 可 賣 、 也 不 可 贖 . 凡 永 獻 的 是 歸 給 耶 和 華 為 至 聖 .

利未記27:29
凡 從 人 中 當 滅 的 、 都 不 可 贖 、 必 被 治 死 。

民數記18:14
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獻 的 都 必 歸 與 你 。

以西結書44:29
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和 贖 愆 祭 、 他 們 都 可 以 喫 .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獻 的 物 、 都 要 歸 他 們 。

約書亞記6:17
這 城 和 其 中 所 有 的 、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毀 滅 . 只 有 妓 女 喇 合 、 與 他 家 中 所 有 的 、 可 以 存 活 、 因 為 他 隱 藏 了 我 們 所 打 發 的 使 者 。

約書亞記6:18
至 於 你 們 、 務 要 謹 慎 、 不 可 取 那 當 滅 的 物 、 恐 怕 你 們 取 了 那 當 滅 的 物 、 就 連 累 以 色 列 的 全 營 、 使 全 營 受 咒 詛 。

申命記7:26
可 憎 的 物 、 你 不 可 帶 進 家 去 、 不 然 、 你 就 成 了 當 毀 滅 的 、 與 那 物 一 樣 . 你 要 十 分 厭 惡 、 十 分 憎 嫌 、 因 為 這 是 當 毀 滅 的 物 。

申命記13:15
你 必 要 用 刀 殺 那 城 裡 的 居 民 、 把 城 裡 所 有 的 、 連 牲 畜 、 都 用 刀 殺 盡 。

申命記13:17
那 當 毀 滅 的 物 、 連 一 點 都 不 可 粘 你 的 手 . 你 要 聽 從 耶 和 華 你   神 的 話 、 遵 守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一 切 誡 命 、 行 耶 和 華 你   神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、 耶 和 華 就 必 轉 意 不 發 烈 怒 、 恩 待 你 、 憐 恤 你 、 照 他 向 你 列 祖 所 起 的 誓 、 使 你 人 數 增 多 。

約書亞記7:1
以 色 列 人 在 當 滅 的 物 上 犯 了 罪 . 因 為 猶 大 支 派 中 、 謝 拉 的 曾 孫 、 撒 底 的 孫 子 、 迦 米 的 兒 子 亞 干 、 取 了 當 滅 的 物 .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、 就 向 以 色 列 人 發 作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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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14
人 將 房 屋 分 別 為 聖 、 歸 給 耶 和 華 、 祭 司 就 要 估 定 價 值 . 房 屋 是 好 是 壞 、 祭 司 怎 樣 估 定 、 就 要 以 怎 樣 為 定 。

利未記27:15
將 房 屋 分 別 為 聖 的 人 、 若 要 贖 回 房 屋 、 就 必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以 外 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房 屋 仍 舊 歸 他 。

利未記27:16
人 若 將 承 受 為 業 的 幾 分 地 分 別 為 聖 、 歸 給 耶 和 華 、 你 要 按 這 地 撒 種 多 少 估 定 價 值 、 若 撒 大 麥 一 賀 梅 珥 、 要 估 價 五 十 舍 客 勒 。

利未記27:17
他 若 從 禧 年 將 地 分 別 為 聖 、 就 要 以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為 定 。

利未記27:18
倘 若 他 在 禧 年 以 後 將 地 分 別 為 聖 、 祭 司 就 要 按 著 未 到 禧 年 所 剩 的 年 數 、 推 算 價 值 . 也 要 從 你 所 估 的 減 去 價 值 。

利未記27:19
將 地 分 別 為 聖 的 人 、 若 定 要 把 地 贖 回 、 他 便 要 在 你 所 估 的 價 值 以 外 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地 就 准 定 歸 他 。

利未記27:20
他 若 不 贖 回 那 地 、 或 是 將 地 賣 給 別 人 、 就 再 不 能 贖 了 。

利未記27:21
但 到 了 禧 年 、 那 地 從 買 主 手 下 出 來 的 時 候 、 就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、 和 永 獻 的 地 一 樣 、 要 歸 祭 司 為 業 。

利未記27:22
他 若 將 所 買 的 一 塊 地 、 不 是 承 受 為 業 的 、 分 別 為 聖 歸 給 耶 和 華 、

利未記27:23
祭 司 就 要 將 你 所 估 的 價 值 給 他 推 算 到 禧 年 . 當 日 他 要 以 你 所 估 的 價 銀 為 聖 、 歸 給 耶 和 華 。

利未記27:24
到 了 禧 年 、 那 地 要 歸 賣 主 、 就 是 那 承 受 為 業 的 原 主 。

利未記27:25
凡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銀 、 都 要 按 著 聖 所 的 平 . 二 十 季 拉 為 一 舍 客 勒 。

利未記27:26
惟 獨 牲 畜 中 頭 生 的 、 無 論 是 牛 、 是 羊 、 既 歸 耶 和 華 、 誰 也 不 可 再 分 別 為 聖 、 因 為 這 是 耶 和 華 的 。

利未記27:27
若 是 不 潔 淨 的 牲 畜 生 的 、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贖 回 、 若 不 贖 回 、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賣 了 。

利未記25:10
第 五 十 年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、 在 遍 地 給 一 切 的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. 這 年 必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、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產 業 、 各 歸 本 家 。

利未記25:13
這 禧 年 、 你 們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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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:3
素 祭 所 剩 的 、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、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。

利未記10:13
你 們 要 在 聖 處 喫 、 因 為 在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、 這 是 你 的 分 、 和 你 兒 子 的 分 . 所 吩 咐 我 的 本 是 這 樣 。

民數記3:48
把 那 多 餘 之 人 的 贖 銀 、 交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兒 子 。

民數記5:9
以 色 列 人 一 切 的 聖 物 中 、 所 奉 給 祭 司 的 舉 祭 、 都 要 歸 與 祭 司 。

民數記18:9
以 色 列 人 歸 給 我 至 聖 的 供 物 、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贖 愆 祭 、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經 火 的 、 都 為 至 聖 之 物 、 要 歸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。

民數記18:12
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榖 中 至 好 的 、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、 我 都 賜 給 你 。

民數記18:20
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、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、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是 你 的 產 業 。

民數記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、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、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
申命記18:3
祭 司 從 百 姓 所 當 得 的 分 乃 是 這 樣 . 凡 獻 牛 或 羊 為 祭 的 、 要 把 前 腿 、 和 兩 腮 、 並 脾 胃 給 祭 司 。

列王紀下12:16
惟 有 贖 愆 祭 贖 罪 祭 的 銀 子 、 沒 有 奉 到 耶 和 華 的 殿 . 都 歸 祭 司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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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5:26
若 沒 有 能 給 他 贖 回 的 、 他 自 己 漸 漸 富 足 、 能 彀 贖 回 、

利未記25:27
就 要 算 出 賣 地 的 年 數 、 把 餘 剩 年 數 的 價 值 、 還 那 買 主 、 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
利未記25:28
倘 若 不 能 為 自 己 得 回 所 賣 的 、 仍 要 存 在 買 主 的 手 裡 、 直 到 禧 年 . 到 了 禧 年 、 地 業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、 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
利未記25:31
但 房 屋 在 無 城 牆 的 村 莊 裡 、 要 看 如 鄉 下 的 田 地 一 樣 、 可 以 贖 回 . 到 了 禧 年 、 都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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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31
人 若 要 贖 這 十 分 之 一 的 甚 麼 物 、 就 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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