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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書亞記14:3
原 來 摩 西 在 約 但 河 東 、 已 經 把 產 業 分 給 那 兩 個 半 支 派 、 只 是 在 他 們 中 間 沒 有 把 產 業 分 給 利 未 人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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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書亞記14:3
原 來 摩 西 在 約 但 河 東 、 已 經 把 產 業 分 給 那 兩 個 半 支 派 、 只 是 在 他 們 中 間 沒 有 把 產 業 分 給 利 未 人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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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書亞記14:1
以 色 列 人 在 迦 南 地 所 得 的 產 業 、 就 是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、 和 嫩 的 兒 子 約 書 亞 、 並 以 色 列 各 支 派 的 族 長 所 分 給 他 們 的 、 都 記 在 下 面 .

約書亞記14:2
是 照 耶 和 華 藉 摩 西 所 吩 咐 的 、 把 產 業 拈 鬮 分 給 九 個 半 支 派 。

約書亞記14:5
耶 和 華 怎 樣 吩 咐 摩 西 、 以 色 列 人 就 照 樣 行 、 把 地 分 了 。

約書亞記13:8
瑪 拿 西 那 半 支 派 、 和 流 便 迦 得 二 支 派 、 已 經 受 了 產 業 、 就 是 耶 和 華 的 僕 人 摩 西 在 約 但 河 東 所 賜 給 他 們 的 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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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18:1
祭 司 利 未 人 和 利 未 全 支 派 、 必 在 以 色 列 中 無 分 無 業 、 他 們 所 喫 用 的 、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、 和 一 切 所 捐 的 。

民數記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、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、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
民數記18:22
從 今 以 後 、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、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。

以西結書45:4
這 是 全 地 的 一 分 聖 地 . 要 歸 與 供 聖 所 職 事 的 祭 司 、 就 是 親 近 事 奉 耶 和 華 的 、 作 為 他 們 房 屋 之 地 、 與 聖 所 之 聖 地 。

民數記35:2
你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、 要 從 所 得 為 業 的 地 中 、 把 些 城 給 利 未 人 居 住 . 也 要 把 這 城 四 圍 的 郊 野 給 利 未 人 。

申命記14:29
在 你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、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、 並 孤 兒 寡 婦 、 都 可 以 來 、 喫 得 飽 足 . 這 樣 、 耶 和 華 你 的  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、 賜 福 與 你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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