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2:3
素 祭 所 剩 的 、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、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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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:3
素 祭 所 剩 的 、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、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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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:1
若 有 人 獻 素 祭 為 供 物 給 耶 和 華 、 要 用 細 麵 澆 上 油 、 加 上 乳 香 .
利未記2:10
素 祭 所 剩 的 、 要 歸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.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為 至 聖 的 。
利未記5:13
至 於 他 在 這 幾 件 事 中 所 犯 的 罪 、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了 、 他 必 蒙 赦 免 . 剩 下 的 麵 、 都 歸 與 祭 司 、 和 素 祭 一 樣 。
利未記6:18
凡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、 亞 倫 子 孫 中 的 男 丁 、 都 要 喫 這 一 分 、 直 到 萬 代 作 他 們 永 得 的 分 . 摸 這 些 祭 物 的 、 都 要 成 為 聖 。
利未記6:26
為 贖 罪 獻 這 祭 的 祭 司 要 喫 、 要 在 聖 處 、 就 是 在 會 幕 的 院 子 裡 喫 。
利未記6:14
素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、 亞 倫 的 子 孫 要 在 壇 前 、 把 這 祭 獻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。
利未記6:15
祭 司 要 從 其 中 、 就 是 從 素 祭 的 細 麵 中 、 取 出 自 己 的 一 把 、 又 要 取 些 油 、 和 素 祭 上 所 有 的 乳 香 、 燒 在 壇 上 、 奉 給 耶 和 華 為 馨 香 素 祭 的 紀 念 。
出埃及記29:37
要 潔 淨 壇 七 天 、 使 壇 成 聖 、 壇 就 成 為 至 聖 . 凡 挨 著 壇 的 都 成 為 聖 。
利未記7:1
贖 愆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如 此 . 這 祭 是 至 聖 的 。
利未記10:14
所 搖 的 胸 、 所 舉 的 腿 、 你 們 要 在 潔 淨 地 方 喫 、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、 都 要 同 喫 、 因 為 這 些 是 從 以 色 列 人 平 安 祭 中 給 你 、 當 你 的 分 、 和 你 兒 子 的 分 。
出埃及記30:36
這 香 要 取 點 搗 得 極 細 、 放 在 會 幕 內 法 櫃 前 、 我 要 在 那 裡 與 你 相 會 . 你 們 要 以 這 香 為 至 聖 。
利未記2:12
這 些 物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作 為 初 熟 的 供 物 、 只 是 不 可 在 壇 上 獻 為 馨 香 的 祭 。
民數記18:10
你 要 拿 這 些 當 至 聖 物 喫 、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喫 、 你 當 以 此 物 為 聖 。
以斯拉記2:63
省 長 對 他 們 說 、 不 可 喫 至 聖 的 物 、 直 到 有 用 烏 陵 和 土 明 決 疑 的 祭 司 興 起 來 。
但以理書9:24
為 你 本 國 之 民 、 和 你 聖 城 、 已 經 定 了 七 十 個 七 、 要 止 住 罪 過 、 除 淨 罪 惡 、 贖 盡 罪 孽 、 引 進 〔 或 作 彰 顯 〕 永 義 、 封 住 異 象 和 豫 言 、 並 膏 至 聖 者 。 〔 者 或 作 所 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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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9:13
你 們 豈 不 知 為 聖 事 勞 碌 的 、 就 喫 殿 中 的 物 麼 . 伺 候 祭 壇 的 、 就 分 領 壇 上 的 物 麼 。
哥林多前書9:14
主 也 是 這 樣 命 定 、 叫 傳 福 音 的 靠 著 福 音 養 生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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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4:9
這 餅 是 要 給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的 、 他 們 要 在 聖 處 喫 、 為 永 遠 的 定 例 、 因 為 在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是 至 聖 的 。
利未記14:13
把 公 羊 羔 宰 於 聖 地 、 就 是 宰 贖 罪 祭 牲 、 和 燔 祭 牲 之 地 . 贖 愆 祭 要 歸 祭 司 、 與 贖 罪 祭 一 樣 、 是 至 聖 的 。
撒母耳記上2:28
在 以 色 列 眾 支 派 中 、 我 不 是 揀 選 人 作 我 的 祭 司 、 使 他 燒 香 、 在 我 壇 上 獻 祭 、 在 我 面 前 穿 以 弗 得 、 又 將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的 火 祭 、 都 賜 給 你 父 家 麼 。
利未記10:17
這 贖 罪 祭 既 是 至 聖 的 、 主 又 給 了 你 們 、 為 要 你 們 擔 當 會 眾 的 罪 孽 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他 們 贖 罪 、 你 們 為 何 沒 有 在 聖 所 喫 呢 .
歷代志下31:14
守 東 門 的 利 未 人 音 拿 的 兒 子 可 利 、 掌 管 樂 意 獻 與 神 的 禮 物 、 發 放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供 物 、 和 至 聖 的 物 。
以西結書42:13
他 對 我 說 、 順 著 空 地 的 南 屋 北 屋 、 都 是 聖 屋 . 親 近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、 當 在 那 裡 喫 至 聖 的 物 . 也 當 在 那 裡 放 至 聖 的 物 、 就 是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和 贖 愆 祭 . 因 此 處 為 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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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21
但 到 了 禧 年 、 那 地 從 買 主 手 下 出 來 的 時 候 、 就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、 和 永 獻 的 地 一 樣 、 要 歸 祭 司 為 業 。
民數記3:48
把 那 多 餘 之 人 的 贖 銀 、 交 給 亞 倫 和 他 的 兒 子 。
民數記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、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、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列王紀下12:16
惟 有 贖 愆 祭 贖 罪 祭 的 銀 子 、 沒 有 奉 到 耶 和 華 的 殿 . 都 歸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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