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4:5
惟 有 不 作 工 的 、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神 、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羅馬書4:3
經 上 說 甚 麼 呢 . 說 、 『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、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 』
羅馬書4:1
如 此 說 來 、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憑 著 肉 體 得 了 甚 麼 呢 。
羅馬書4:9
如 此 看 來 、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因 我 們 所 說 、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、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
羅馬書4:10
是 怎 麼 算 的 呢 .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、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。
羅馬書4:11
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、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、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、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.
加拉太書3:6
正 如 『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 』
創世記15:6
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、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。
-----
羅馬書4:6
正 如 大 衛 稱 那 在 行 為 以 外 、 蒙 神 算 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。
羅馬書4:7
他 說 、 『 得 赦 免 其 過 、 遮 蓋 其 罪 的 、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。
羅馬書4:8
主 不 算 為 有 罪 的 、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。 』
-----
羅馬書4:2
倘 若 亞 伯 拉 罕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、 就 有 可 誇 的 . 只 是 在 神 面 前 並 無 可 誇 。
羅馬書3:27
既 是 這 樣 、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.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。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、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. 不 是 、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。
羅馬書3:20
所 以 凡 有 血 氣 的 沒 有 一 個 、 因 行 律 法 、 能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. 因 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。
使徒行傳13:39
你 們 靠 摩 西 的 律 法 、 在 一 切 不 得 稱 義 的 事 上 、 信 靠 這 人 、 就 都 得 稱 義 了 。
加拉太書5:4
你 們 這 要 靠 律 法 稱 義 的 、 是 與 基 督 隔 絕 、 從 恩 典 中 墜 落 了 。
雅各書2:24
這 樣 看 來 、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行 為 、 不 是 單 因 著 信 。
羅馬書4:16
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.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.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.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、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。
雅各書2:21
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把 他 兒 子 以 撒 獻 在 壇 上 、 豈 不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麼 。
-----
羅馬書4:20
並 且 仰 望 神 的 應 許 、 總 沒 有 因 不 信 、 心 裡 起 疑 惑 . 反 倒 因 信 、 心 裡 得 堅 固 、 將 榮 耀 歸 給 神 。
羅馬書4:21
且 滿 心 相 信 、 神 所 應 許 的 必 能 作 成 .
羅馬書4:22
所 以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
羅馬書4:23
算 為 他 義 的 這 句 話 、 不 是 單 為 他 寫 的 、
羅馬書4:24
也 是 為 我 們 將 來 得 算 為 義 之 人 寫 的 . 就 是 我 們 這 信 神 使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。
羅馬書4:25
耶 穌 被 交 給 人 、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、 復 活 、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。 〔 或 作 耶 穌 是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〕
-----
羅馬書3:21
但 如 今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、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為 證 .
羅馬書3:22
就 是 神 的 義 、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、 加 給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、 並 沒 有 分 別 .
羅馬書3:25
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、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、 藉 著 人 的 信 、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.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、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.
羅馬書10:3
因 為 不 知 道 神 的 義 、 想 要 立 自 己 的 義 、 就 不 服 神 的 義 了 。
羅馬書10:4
律 法 的 總 結 就 是 基 督 、 使 凡 信 他 的 都 得 著 義 。
羅馬書9:32
這 是 甚 麼 緣 故 呢 . 是 因 為 他 們 不 憑 著 信 心 求 、 只 憑 著 行 為 求 . 他 們 正 跌 在 那 絆 腳 石 上 .
-----
以弗所書2:9
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、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。
-----
以弗所書2:8
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、 也 因 著 信 、 這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、 乃 是 神 所 賜 的 .
-----
提摩太前書1:9
因 為 律 法 不 是 為 義 人 設 立 的 、 乃 是 為 不 法 和 不 服 的 、 不 虔 誠 和 犯 罪 的 、 不 聖 潔 和 戀 世 俗 的 、 弒 父 母 和 殺 人 的 、
-----
加拉太書3:8
並 且 聖 經 既 然 豫 先 看 明 、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、 就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、 說 、 『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。 』
加拉太書3:9
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、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。
加拉太書3:11
沒 有 一 個 人 靠 著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、 這 是 明 顯 的 . 因 為 經 上 說 、 『 義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。 』
加拉太書3:12
律 法 原 不 本 乎 信 、 只 說 、 『 行 這 些 事 的 、 就 必 因 此 活 著 。 』
加拉太書3:14
這 便 叫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、 因 基 督 耶 穌 可 以 臨 到 外 邦 人 、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。
-----
彼得後書2:5
神 也 沒 有 寬 容 上 古 的 世 代 、 曾 叫 洪 水 臨 到 那 不 敬 虔 的 世 代 、 卻 保 護 了 傳 義 道 的 挪 亞 一 家 八 口 .
-----
彼得後書3:7
但 現 在 的 天 地 、 還 是 憑 著 那 命 存 留 、 直 留 到 不 敬 虔 之 人 受 審 判 遭 沉 淪 的 日 子 、 用 火 焚 燒 。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