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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4:9
如 此 看 來 、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因 我 們 所 說 、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、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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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4:9
如 此 看 來 、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. 因 我 們 所 說 、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、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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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4:10
是 怎 麼 算 的 呢 .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.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、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。

羅馬書4:11
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、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、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、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.

羅馬書3:30
神 既 是 一 位 、 他 就 要 因 信 稱 那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、 也 要 因 信 稱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。

羅馬書3:31
這 樣 、 我 們 因 信 廢 了 律 法 麼 . 斷 乎 不 是 、 更 是 堅 固 律 法 。

羅馬書1:17
因 為   神 的 義 、 正 在 這 福 音 上 顯 明 出 來 . 這 義 是 本 於 信 、 以 致 於 信 . 如 經 上 所 記 、 『 義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。 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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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3:6
正 如 『 亞 伯 拉 罕 信   神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 』

創世記15:6
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、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。

加拉太書3:14
這 便 叫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、 因 基 督 耶 穌 可 以 臨 到 外 邦 人 、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。

加拉太書3:8
並 且 聖 經 既 然 豫 先 看 明 、 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、 就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、 說 、 『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。 』

加拉太書3:9
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、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。

雅各書2:23
這 就 應 驗 經 上 所 說 、 『 亞 伯 拉 罕 信   神 、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。 』 他 又 得 稱 為   神 的 朋 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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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2:26
所 以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、 若 遵 守 律 法 的 條 例 、 他 雖 然 未 受 割 禮 、 豈 不 算 是 有 割 禮 麼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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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2:28
因 為 外 面 作 猶 太 人 的 、 不 是 真 猶 太 人 、 外 面 肉 身 的 割 禮 、 也 不 是 真 割 禮 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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