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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3
惟 獨 利 未 人 要 辦 會 幕 的 事 、 擔 當 罪 孽 、 這 要 作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.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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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3
惟 獨 利 未 人 要 辦 會 幕 的 事 、 擔 當 罪 孽 、 這 要 作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.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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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2
從 今 以 後 、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、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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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、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、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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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0
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、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、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是 你 的 產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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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6
你 曉 諭 利 未 人 說 、 你 們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就 是 我 給 你 們 為 業 的 、 要 再 從 那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、 作 為 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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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1
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、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、 並 你 本 族 的 人 、 要 一 同 擔 當 干 犯 聖 所 的 罪 孽 、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、 也 要 一 同 擔 當 干 犯 祭 司 職 任 的 罪 孽 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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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5
耶 和 華 吩 咐 摩 西 說 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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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5:2
你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、 要 從 所 得 為 業 的 地 中 、 把 些 城 給 利 未 人 居 住 . 也 要 把 這 城 四 圍 的 郊 野 給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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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12:12
你 們 和 兒 女 、 僕 婢 、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、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  神 面 前 歡 樂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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