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25:33
若 是 一 個 利 未 人 不 將 所 賣 的 房 屋 贖 回 、 是 在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內 、 到 了 禧 年 、 就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. 因 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、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產 業 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

 

利未記25:33
若 是 一 個 利 未 人 不 將 所 賣 的 房 屋 贖 回 、 是 在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內 、 到 了 禧 年 、 就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. 因 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、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產 業 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


利未記25:32
然 而 利 未 人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邑 、 其 中 的 房 屋 、 利 未 人 可 以 隨 時 贖 回 。

-----

約書亞記21:3
於 是 以 色 列 人 照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的 、 從 自 己 的 地 業 中 、 將 以 下 所 記 的 城 邑 、 和 城 邑 的 郊 野 、 給 了 利 未 人 。

-----

民數記18:20
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、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、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是 你 的 產 業 。

申命記18:1
祭 司 利 未 人 和 利 未 全 支 派 、 必 在 以 色 列 中 無 分 無 業 、 他 們 所 喫 用 的 、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、 和 一 切 所 捐 的 。

申命記18:2
他 們 在 弟 兄 中 必 沒 有 產 業 、 耶 和 華 是 他 們 的 產 業 、 正 如 耶 和 華 所 應 許 他 們 的 。

-----

民數記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、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、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
民數記18:22
從 今 以 後 、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、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。

民數記18:23
惟 獨 利 未 人 要 辦 會 幕 的 事 、 擔 當 罪 孽 、 這 要 作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.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.

民數記18:24
因 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的 、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人 為 業 、 所 以 我 對 他 們 說 、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。

-----

民數記36:4
到 了 以 色 列 人 的 禧 年 、 這 女 兒 的 產 業 就 必 加 在 他 們 丈 夫 支 派 的 產 業 上 . 這 樣 、 我 們 祖 宗 支 派 的 產 業 就 減 少 了 。

-----

約書亞記21:4
為 哥 轄 族 拈 鬮 、 利 未 人 的 祭 司 亞 倫 的 子 孫 、 從 猶 大 支 派 、 西 緬 支 派 、 便 雅 憫 支 派 的 地 業 中 、 按 鬮 得 了 十 三 座 城 。

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