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7:16
若 所 獻 的 、 是 為 還 願 、 或 是 甘 心 獻 的 、 必 在 獻 祭 的 日 子 喫 、 所 剩 下 的 第 二 天 也 可 以 喫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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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7:16
若 所 獻 的 、 是 為 還 願 、 或 是 甘 心 獻 的 、 必 在 獻 祭 的 日 子 喫 、 所 剩 下 的 第 二 天 也 可 以 喫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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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7:17
但 所 剩 下 的 祭 肉 、 到 第 三 天 要 用 火 焚 燒 .

利未記19:6
這 祭 物 要 在 獻 的 那 一 天 、 和 第 二 天 喫 、 若 有 剩 到 第 三 天 的 、 就 必 用 火 焚 燒 。

利未記19:7
第 三 天 若 再 喫 、 這 就 為 可 憎 惡 的 、 必 不 蒙 悅 納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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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2:18
你 曉 諭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、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說 、 以 色 列 家 中 的 人 、 或 在 以 色 列 中 寄 居 的 、 凡 獻 供 物 、 無 論 是 所 許 的 願 、 是 甘 心 獻 的 、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燔 祭 的 .

利未記22:19
要 將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牛 、 或 是 綿 羊 、 或 是 山 羊 獻 上 、 如 此 方 蒙 悅 納 。

利未記22:21
凡 從 牛 群 、 或 是 羊 群 中 、 將 平 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為 要 還 特 許 的 願 、 或 是 作 甘 心 獻 的 、 所 獻 的 必 純 全 無 殘 疾 的 、 纔 蒙 悅 納 。

民數記15:3
若 願 意 從 牛 群 、 羊 群 、 中 取 牛 羊 作 火 祭 、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無 論 是 燔 祭 、 是 平 安 祭 、 為 要 還 特 許 的 願 、 或 是 作 甘 心 祭 、 或 是 逢 你 們 節 期 獻 的 、 都 要 奉 給 耶 和 華 為 馨 香 之 祭 。

利未記22:23
無 論 是 公 牛 、 是 綿 羊 羔 、 若 肢 體 有 餘 的 、 或 是 缺 少 的 、 只 可 作 甘 心 祭 獻 上 、 用 以 還 願 、 卻 不 蒙 悅 納 。

利未記23:38
這 是 在 耶 和 華 的 安 息 日 以 外 、 又 在 你 們 的 供 物 、 和 所 許 的 願 、 並 甘 心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以 外 。

申命記12:6
將 你 們 的 燔 祭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、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、 並 還 願 祭 、 甘 心 祭 、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、 都 奉 到 那 裡 .

民數記29:39
這 些 祭 要 在 你 們 的 節 期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都 在 所 許 的 願 、 並 甘 心 所 獻 的 以 外 、 作 為 你 們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、 奠 祭 、 和 平 安 祭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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