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 2 3 4 1-4 5

哥林多前书7:3
丈 夫 当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;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

   1 2 3 4 1-4 5

哥林多前书7:3
丈 夫 当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;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


哥林多前书7:10
至 於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, 我 吩 咐 他 们 ;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, 乃 是 主 吩 咐 说 :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,

-----

哥林多前书7:11
若 是 离 开 了 , 不 可 再 嫁 ,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。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。


无版权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