⇧ 1 2 3 4 1-4 5
哥林多前书7:3丈 夫 当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;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哥林多前书7:10至 於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, 我 吩 咐 他 们 ;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, 乃 是 主 吩 咐 说 :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,
-----
哥林多前书7:11若 是 离 开 了 , 不 可 再 嫁 ,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。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。
无版权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