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18:1
祭 司 利 未 人 和 利 未 全 支 派 必 在 以 色 列 中 无 分 无 业 ; 他 们 所 吃 用 的 就 是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火 祭 和 一 切 所 捐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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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18:1
祭 司 利 未 人 和 利 未 全 支 派 必 在 以 色 列 中 无 分 无 业 ; 他 们 所 吃 用 的 就 是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火 祭 和 一 切 所 捐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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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:49
惟 独 利 未 支 派 你 不 可 数 点 , 也 不 可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计 算 他 们 的 总 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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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9
以 色 列 人 归 给 我 至 圣 的 供 物 ,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、 赎 罪 祭 、 赎 愆 祭 ,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经 火 的 , 都 为 至 圣 之 物 , 要 归 给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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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记上2:28
在 以 色 列 众 支 派 中 , 我 不 是 拣 选 人 作 我 的 祭 司 , 使 他 烧 香 , 在 我 坛 上 献 祭 , 在 我 面 前 穿 以 弗 得 , 又 将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的 火 祭 都 赐 给 你 父 家 麽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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