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帖记9:23
於 是 , 犹 大 人 按 着 末 底 改 所 写 与 他 们 的 信 , 应 承 照 初 次 所 守 的 守 为 永 例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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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帖记9:23
於 是 , 犹 大 人 按 着 末 底 改 所 写 与 他 们 的 信 , 应 承 照 初 次 所 守 的 守 为 永 例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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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帖记9:22
以 这 月 的 两 日 为 犹 大 人 脱 离 仇 敌 得 平 安 、 转 忧 为 喜 、 转 悲 为 乐 的 吉 日 。 在 这 两 日 设 筵 欢 乐 , 彼 此 ? 送 礼 物 , 周 济 穷 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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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帖记9:20
末 底 改 记 录 这 事 , 写 信 与 亚 哈 随 鲁 王 各 省 远 近 所 有 的 犹 大 人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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