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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20
耶 和 华 对 亚 伦 说 :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内 不 可 有 产 业 , 在 他 们 中 间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, 是 你 的 产 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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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20
耶 和 华 对 亚 伦 说 :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内 不 可 有 产 业 , 在 他 们 中 间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, 是 你 的 产 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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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的 子 孙 为 业 ; 因 他 们 所 办 的 是 会 幕 的 事 , 所 以 赐 给 他 们 为 酬 他 们 的 劳 。

民数记18:22
从 今 以 後 ,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会 幕 , 免 得 他 们 担 罪 而 死 。

民数记18:23
惟 独 利 未 人 要 办 会 幕 的 事 , 担 当 罪 孽 ; 这 要 作 你 们 世 世 代 代 永 远 的 定 例 。 他 们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产 业 ;

民数记18:24
因 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举 祭 的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人 为 业 。 所 以 我 对 他 们 说 :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产 业 。

申命记12:12
你 们 和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们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都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 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
以西结书45:4
这 是 全 地 的 一 分 圣 地 , 要 归 与 供 圣 所 职 事 的 祭 司 , 就 是 亲 近 事 奉 耶 和 华 的 , 作 为 他 们 房 屋 之 地 与 圣 所 之 圣 地 。

申命记14:29
在 你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和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, 并 孤 儿 寡 妇 , 都 可 以 来 , 吃 得 饱 足 。 这 样 ,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必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赐 福 与 你 。

民数记18:26
你 晓 谕 利 未 人 说 : 你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我 给 你 们 为 业 的 , 要 再 从 那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作 为 举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,

约书亚记14:4
因 为 约 瑟 的 子 孙 是 两 个 支 派 , 就 是 玛 拿 西 和 以 法 莲 , 所 以 没 有 把 地 分 给 利 未 人 , 但 给 他 们 城 邑 居 住 , 并 城 邑 的 郊 野 , 可 以 牧 养 他 们 的 牲 畜 , 安 置 他 们 的 财 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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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篇16:5
耶 和 华 是 我 的 产 业 , 是 我 杯 中 的 分 ; 我 所 得 的 , 你 为 我 持 守 。

诗篇73:26
我 的 肉 体 和 我 的 心 肠 衰 残 ; 但   神 是 我 心 里 的 力 量 , 又 是 我 的 福 分 , 直 到 永 远 。

耶利米哀歌3:24
我 心 里 说 : 耶 和 华 是 我 的 分 , 因 此 , 我 要 仰 望 他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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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35:2
你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, 要 从 所 得 为 业 的 地 中 把 些 城 给 利 未 人 居 住 , 也 要 把 这 城 四 围 的 郊 野 给 利 未 人 。

民数记35:3
这 城 邑 要 归 他 们 居 住 , 城 邑 的 郊 野 可 以 牧 养 他 们 的 牛 羊 和 各 样 的 牲 畜 , 又 可 以 安 置 他 们 的 财 物 。

民数记35:4
你 们 给 利 未 人 的 郊 野 , 要 从 城 根 起 , 四 围 往 外 量 一 千 肘 。

民数记35:5
另 外 东 量 二 千 肘 , 南 量 二 千 肘 , 西 量 二 千 肘 , 北 量 二 千 肘 , 为 边 界 , 城 在 当 中 ; 这 要 归 他 们 作 城 邑 的 郊 野 。

民数记35:6
你 们 给 利 未 人 的 城 邑 , 其 中 当 有 六 座 逃 城 , 使 误 杀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里 。 此 外 还 要 给 他 们 四 十 二 座 城 。

民数记35:7
你 们 要 给 利 未 人 的 城 , 共 有 四 十 八 座 , 连 城 带 郊 野 都 要 给 他 们 。

民数记35:8
以 色 列 人 所 得 的 地 业 从 中 要 把 些 城 邑 给 利 未 人 ; 人 多 的 就 多 给 , 人 少 的 就 少 给 ; 各 支 派 要 按 所 承 受 为 业 之 地 把 城 邑 给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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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8
耶 和 华 晓 谕 亚 伦 说 : 我 已 将 归 我 的 举 祭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别 为 圣 的 物 , 交 给 你 经 管 ; 因 你 受 过 膏 , 把 这 些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

民数记18:12
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谷 中 至 好 的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初 熟 之 物 , 我 都 赐 给 你 。

民数记18:19
凡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圣 物 中 的 举 祭 , 我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 这 是 给 你 和 你 的 後 裔 、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作 为 永 远 的 盐 约 ( 盐 即 不 废 坏 的 意 思 )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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