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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10
你 要 拿 这 些 当 至 圣 物 吃 ;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。 你 当 以 此 物 为 圣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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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10
你 要 拿 这 些 当 至 圣 物 吃 ;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。 你 当 以 此 物 为 圣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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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8
耶 和 华 晓 谕 亚 伦 说 : 我 已 将 归 我 的 举 祭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别 为 圣 的 物 , 交 给 你 经 管 ; 因 你 受 过 膏 , 把 这 些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

民数记18:11
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的 举 祭 并 摇 祭 都 是 你 的 ; 我 已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; 凡 在 你 家 中 的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
民数记18:12
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谷 中 至 好 的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初 熟 之 物 , 我 都 赐 给 你 。

民数记18:13
凡 从 他 们 地 上 所 带 来 给 耶 和 华 初 熟 之 物 也 都 要 归 与 你 。 你 家 中 的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
民数记18:19
凡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圣 物 中 的 举 祭 , 我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 这 是 给 你 和 你 的 後 裔 、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作 为 永 远 的 盐 约 ( 盐 即 不 废 坏 的 意 思 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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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14
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献 的 都 必 归 与 你 。

民数记18:15
他 们 所 有 奉 给 耶 和 华 的 , 连 人 带 牲 畜 , 凡 头 生 的 , 都 要 归 给 你 ; 只 是 人 头 生 的 , 总 要 赎 出 来 ; 不 洁 净 牲 畜 头 生 的 , 也 要 赎 出 来 。

民数记18:16
其 中 在 一 月 之 外 所 当 赎 的 , 要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, 按 圣 所 的 平 , 用 银 子 五 舍 客 勒 赎 出 来 ( 一 舍 客 勒 是 二 十 季 拉 ) 。

民数记18:17
只 是 头 生 的 牛 , 或 是 头 生 的 绵 羊 和 山 羊 , 必 不 可 赎 , 都 是 圣 的 , 要 把 他 的 血 ? 在 坛 上 , 把 他 的 脂 油 焚 烧 , 当 作 馨 香 的 火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。

民数记18:18
他 的 肉 必 归 你 , 像 被 摇 的 胸 、 被 举 的 右 腿 归 你 一 样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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