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12:19
你 要 谨 慎 ,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丢 弃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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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12:19
你 要 谨 慎 ,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丢 弃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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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12:18
但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面 前 吃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所 要 选 择 的 地 方 , 你 和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都 可 以 吃 ;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办 的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
申命记16:14
守 节 的 时 候 , 你 和 你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以 及 寄 居 的 与 孤 儿 寡 妇 , 都 要 欢 乐 。

申命记16:11
你 和 你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以 及 在 你 们 中 间 寄 居 的 与 孤 儿 寡 妇 , 都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所 选 择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
申命记18:6
利 未 人 无 论 寄 居 在 以 色 列 中 的 那 一 座 城 , 若 从 那 里 出 来 , 一 心 愿 意 到 耶 和 华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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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14:27
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你 不 可 丢 弃 他 , 因 为 他 在 你 们 中 间 无 分 无 业 。

申命记14:28
每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, 你 要 将 本 年 的 土 产 十 分 之 一 都 取 出 来 , 积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

申命记14:29
在 你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和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, 并 孤 儿 寡 妇 , 都 可 以 来 , 吃 得 饱 足 。 这 样 ,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必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赐 福 与 你 。

申命记26:12
每 逢 三 年 , 就 是 十 分 取 一 之 年 , 你 取 完 了 一 切 土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要 分 给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, 与 孤 儿 寡 妇 , 使 他 们 在 你 城 中 可 以 吃 得 饱 足 。

申命记26:13
你 又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面 前 说 : 我 已 将 圣 物 从 我 家 里 拿 出 来 , 给 了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, 与 孤 儿 寡 妇 , 是 照 你 所 吩 咐 我 的 一 切 命 令 。 你 的 命 令 我 都 没 有 违 背 , 也 没 有 忘 记 。

加拉太书6:6
在 道 理 上 受 教 的 , 当 把 一 切 需 用 的 供 给 施 教 的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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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21
凡 以 色 列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的 子 孙 为 业 ; 因 他 们 所 办 的 是 会 幕 的 事 , 所 以 赐 给 他 们 为 酬 他 们 的 劳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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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18:24
因 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举 祭 的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人 为 业 。 所 以 我 对 他 们 说 :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产 业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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