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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46:4
安 息 日 王 所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燔 祭 、 要 用 無 殘 疾 的 羊 羔 六 隻 、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一 隻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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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46:4
安 息 日 王 所 獻 與 耶 和 華 的 燔 祭 、 要 用 無 殘 疾 的 羊 羔 六 隻 、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一 隻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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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1:3
他 的 供 物 若 以 牛 為 燔 祭 、 就 要 在 會 幕 門 口 獻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牛 、 可 以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蒙 悅 納 。

民數記6:14
他 要 將 供 物 奉 給 耶 和 華 、 就 是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、 作 燔 祭 、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一 歲 的 母 羊 羔 、 作 贖 罪 祭 、 和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、 作 平 安 祭 、

申命記16:17
各 人 要 按 自 己 的 力 量 、 照 耶 和 華 你   神 所 賜 的 福 分 、 奉 獻 禮 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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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28:5
又 用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一 、 並 搗 成 的 油 一 欣 四 分 之 一 、 調 和 作 為 素 祭 。

民數記28:12
每 隻 公 牛 、 要 用 調 油 的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三 、 作 為 素 祭 、 那 隻 公 羊 也 用 調 油 的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、 作 為 素 祭 。

歷代志上26:26
這 示 羅 密 和 他 的 弟 兄 掌 管 府 庫 的 聖 物 、 就 是 大 衛 王 和 眾 族 長 、 千 夫 長 、 百 夫 長 、 並 軍 長 、 所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。

歷代志下30:24
猶 大 王 希 西 家 賜 給 會 眾 公 牛 一 千 隻 、 羊 七 千 隻 為 祭 物 . 眾 首 領 也 賜 給 會 眾 公 牛 一 千 隻 、 羊 一 萬 隻 . 並 有 許 多 的 祭 司 潔 淨 自 己 。

歷代志下31:3
王 又 從 自 己 的 產 業 中 定 出 分 來 為 燔 祭 、 就 是 早 晚 的 燔 祭 、 和 安 息 日 、 月 朔 、 並 節 期 的 燔 祭 . 都 是 按 耶 和 華 律 法 上 所 載 的 。

以西結書42:13
他 對 我 說 、 順 著 空 地 的 南 屋 北 屋 、 都 是 聖 屋 . 親 近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、 當 在 那 裡 喫 至 聖 的 物 . 也 當 在 那 裡 放 至 聖 的 物 、 就 是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和 贖 愆 祭 . 因 此 處 為 聖 。

以西結書46:11
在 節 期 和 聖 會 的 日 子 同 獻 的 素 祭 、 要 為 一 隻 公 牛 獻 一 伊 法 細 麵 、 為 一 隻 公 綿 羊 獻 一 伊 法 細 麵 、 為 羊 羔 照 他 的 力 量 而 獻 、 一 伊 法 細 麵 加 油 一 欣 。

以西結書46:14
每 早 晨 、 也 要 豫 備 同 獻 的 素 祭 、 細 麵 一 伊 法 六 分 之 一 、 並 油 一 欣 三 分 之 一 、 調 和 細 麵 . 這 素 祭 要 常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永 遠 的 定 例 。

以西結書46:15
每 早 晨 要 這 樣 豫 備 羊 羔 、 素 祭 、 並 油 為 常 獻 的 燔 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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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9:14
又 使 他 們 知 道 你 的 安 息 聖 日 、 並 藉 你 僕 人 摩 西 傳 給 他 們 誡 命 、 條 例 、 律 法 .

以賽亞書56:2
謹 守 安 息 日 而 不 干 犯 、 禁 止 己 手 而 不 作 惡 . 如 此 行 、 如 此 持 守 的 人 、 便 為 有 福 。

以西結書46:1
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、 內 院 朝 東 的 門 、 在 辦 理 事 務 的 六 日 內 、 必 須 關 閉 、 惟 有 安 息 日 、 和 月 朔 、 必 須 敞 開 。

以西結書46:3
在 安 息 日 和 月 朔 、 國 內 的 居 民 、 要 在 這 門 口 耶 和 華 面 前 敬 拜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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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44:30
首 先 初 熟 之 物 、 和 一 切 所 獻 的 供 物 、 都 要 歸 給 祭 司 . 你 們 也 要 用 初 熟 的 麥 子 磨 麵 給 祭 司 . 這 樣 、 福 氣 就 必 臨 到 你 們 的 家 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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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46:10
民 進 入 、 王 也 要 在 民 中 進 入 . 民 出 去 、 王 也 要 一 同 出 去 。

以西結書46:16
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、 王 若 將 產 業 賜 給 他 的 兒 子 、 就 成 了 他 兒 子 的 產 業 、 那 是 他 們 承 受 為 業 的 。

以西結書46:17
倘 若 王 將 一 分 產 業 賜 給 他 的 臣 僕 、 就 成 了 他 臣 僕 的 產 業 . 到 自 由 之 年 仍 要 歸 與 王 . 至 於 王 的 產 業 、 必 歸 與 他 的 兒 子 。

以西結書46:18
王 不 可 奪 取 民 的 產 業 、 以 致 驅 逐 他 們 離 開 所 承 受 的 、 他 要 從 自 己 的 地 業 中 、 將 產 業 賜 給 他 兒 子 、 免 得 我 的 民 分 散 、 各 人 離 開 所 承 受 的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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