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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26:26
這 示 羅 密 和 他 的 弟 兄 掌 管 府 庫 的 聖 物 、 就 是 大 衛 王 和 眾 族 長 、 千 夫 長 、 百 夫 長 、 並 軍 長 、 所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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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26:26
這 示 羅 密 和 他 的 弟 兄 掌 管 府 庫 的 聖 物 、 就 是 大 衛 王 和 眾 族 長 、 千 夫 長 、 百 夫 長 、 並 軍 長 、 所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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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:32
祭 司 亞 倫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、 作 利 未 人 眾 首 領 的 領 袖 、 要 監 察 那 些 看 守 聖 所 的 人 。

民數記8:26
只 要 在 會 幕 裡 、 和 他 們 的 弟 兄 一 同 伺 候 謹 守 所 吩 咐 的 、 不 再 辦 事 了 . 至 於 所 吩 咐 利 未 人 的 、 你 要 這 樣 向 他 們 行 。

民數記31:30
從 以 色 列 人 的 一 半 之 中 、 就 是 從 人 口 、 牛 、 驢 、 羊 群 、 各 樣 牲 畜 中 、 每 五 十 取 一 、 交 給 看 守 耶 和 華 帳 幕 的 利 未 人 。

歷代志上23:28
他 們 的 職 任 、 是 服 事 亞 倫 的 子 孫 、 在 耶 和 華 的 殿 、 和 院 子 、 並 屋 中 辦 事 、 潔 淨 一 切 聖 物 、 就 是 辦   神 殿 的 事 務 .

歷代志上23:29
並 管 理 陳 設 餅 、 素 祭 的 細 麵 、 或 無 酵 薄 餅 、 或 用 盤 烤 、 或 用 油 調 和 的 物 、 又 管 理 各 樣 的 升 斗 尺 度 .

歷代志上23:30
每 日 早 晚 、 站 立 稱 謝 讚 美 耶 和 華 .

歷代志上23:31
又 在 安 息 日 、 月 朔 、 並 節 期 、 按 數 照 例 、 將 燔 祭 常 常 獻 給 耶 和 華 .

歷代志上24:6
作 書 記 的 利 未 人 拿 坦 業 的 兒 子 示 瑪 雅 在 王 和 首 領 、 與 祭 司 撒 督 、 亞 比 亞 他 的 兒 子 亞 希 米 勒 、 並 祭 司 利 未 人 的 族 長 面 前 、 記 錄 他 們 的 名 字 . 在 以 利 亞 撒 的 子 孫 中 取 一 族 、 在 以 他 瑪 的 子 孫 中 取 一 族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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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上21:9
祭 司 說 、 你 在 以 拉 谷 殺 非 利 士 人 歌 利 亞 的 那 刀 在 這 裡 、 裹 在 布 中 、 放 在 以 弗 得 後 邊 . 你 要 就 可 以 拿 去 . 除 此 以 外 、 再 沒 有 別 的 。 大 衛 說 、 這 刀 沒 有 可 比 的 . 求 你 給 我 。

撒母耳記下8:7
他 奪 了 哈 大 底 謝 臣 僕 所 拿 的 金 盾 牌 、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。

撒母耳記下8:12
就 是 從 亞 蘭 、 摩 押 、 亞 捫 、 非 利 士 、 亞 瑪 力 人 所 得 來 的 、 以 及 從 瑣 巴 王 利 合 的 兒 子 哈 大 底 謝 所 掠 之 物 。

列王紀下11:10
祭 司 便 將 耶 和 華 殿 裡 所 藏 大 衛 王 的 槍 和 盾 牌 交 給 百 夫 長 。

以賽亞書23:18
他 的 貨 財 和 利 息 、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、 必 不 積 儹 存 留 . 因 為 他 的 貨 財 必 為 住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的 人 所 得 、 使 他 們 喫 飽 、 穿 耐 久 的 衣 服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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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15:25
於 是 大 衛 和 以 色 列 的 長 老 、 並 千 夫 長 、 都 去 從 俄 別 以 東 的 家 歡 歡 喜 喜 地 將 耶 和 華 的 約 櫃 抬 上 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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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23:18
以 斯 哈 的 長 子 是 示 羅 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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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下14:13
亞 撒 和 跟 隨 他 的 軍 兵 追 趕 他 們 、 直 到 基 拉 耳 . 古 實 人 被 殺 的 甚 多 、 不 能 再 強 盛 . 因 為 敗 在 耶 和 華 與 他 軍 兵 面 前 . 猶 大 人 就 奪 了 許 多 財 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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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下31:11
希 西 家 吩 咐 在 耶 和 華 殿 裡 豫 備 倉 房 、 他 們 就 豫 備 了 。

尼希米記12:44
當 日 派 人 管 理 庫 房 、 將 舉 祭 、 初 熟 之 物 、 和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就 是 按 各 城 田 地 、 照 律 法 所 定 歸 給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的 分 、 都 收 在 裡 頭 . 猶 大 人 、 因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供 職 、 就 歡 樂 了 。

尼希米記13:5
便 為 他 豫 備 一 間 大 屋 子 、 就 是 從 前 收 存 素 祭 、 乳 香 、 器 皿 、 和 照 命 令 供 給 利 未 人 、 歌 唱 的 、 守 門 的 、 五 榖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並 歸 祭 司 舉 祭 的 屋 子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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