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18:22
從 今 以 後 、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、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出埃及記23:19
地 裡 首 先 初 熟 之 物 、 要 送 到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殿 。 不 可 用 山 羊 羔 母 的 奶 煮 山 羊 羔 。
民數記18:3
他 們 要 守 所 吩 咐 你 的 、 並 守 全 帳 幕 、 只 是 不 可 挨 近 聖 所 的 器 具 、 和 壇 、 免 得 他 們 和 你 們 都 死 亡 。
民數記18:12
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榖 中 至 好 的 、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、 我 都 賜 給 你 。
申命記12:17
你 的 五 穀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、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、 甘 心 獻 的 、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、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喫 、
申命記12:19
你 要 謹 慎 、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、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。
申命記14:22
你 要 把 你 撒 種 所 產 的 、 就 是 你 田 地 每 年 所 出 的 、 十 分 取 一 分 。
尼希米記10:38
利 未 人 取 十 分 之 一 的 時 候 、 亞 倫 的 子 孫 中 、 當 有 一 個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同 在 . 利 未 人 也 當 從 十 分 之 一 中 、 取 十 分 之 一 、 奉 到 我 們 神 殿 的 屋 子 裡 、 收 在 庫 房 中 。
尼希米記12:44
當 日 派 人 管 理 庫 房 、 將 舉 祭 、 初 熟 之 物 、 和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就 是 按 各 城 田 地 、 照 律 法 所 定 歸 給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的 分 、 都 收 在 裡 頭 . 猶 大 人 、 因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供 職 、 就 歡 樂 了 。
希伯來書7:5
那 得 祭 司 職 任 的 利 未 子 孫 、 領 命 照 例 向 百 姓 取 十 分 之 一 、 這 百 姓 是 自 己 的 弟 兄 、 雖 是 從 亞 伯 拉 罕 身 中 生 的 、 〔 身 原 文 作 腰 〕 還 是 照 例 取 十 分 之 一 .
-----
出埃及記28:38
這 牌 必 在 亞 倫 的 額 上 、 亞 倫 要 擔 當 干 犯 聖 物 條 例 的 罪 孽 . 這 聖 物 是 以 色 列 人 在 一 切 的 聖 禮 物 上 、 所 分 別 為 聖 的 . 這 牌 要 常 在 他 的 額 上 、 使 他 們 可 以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蒙 悅 納 。
利未記19:8
凡 喫 的 人 、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、 因 為 他 褻 瀆 了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、 那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。
利未記20:19
不 可 露 姨 母 、 或 是 姑 母 的 下 體 、 這 是 露 了 骨 肉 之 親 的 下 體 、 二 人 必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孽 。
利未記24:15
你 要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、 凡 咒 詛 神 的 、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。
民數記9:13
那 潔 淨 而 不 行 路 的 人 、 若 推 辭 不 守 逾 越 節 、 那 人 要 從 民 中 剪 除 、 因 為 他 在 所 定 的 日 期 不 獻 耶 和 華 的 供 物 、 應 該 擔 當 他 的 罪 。
以賽亞書53:6
我 們 都 如 羊 走 迷 、 各 人 偏 行 己 路 . 耶 和 華 使 我 們 眾 人 的 罪 孽 都 歸 在 他 身 上 。
以賽亞書53:11
他 必 看 見 自 己 勞 苦 的 功 效 、 便 心 滿 意 足 . 有 許 多 人 、 因 認 識 我 的 義 僕 得 稱 為 義 . 並 且 他 要 擔 當 他 們 的 罪 孽 。
彼得前書2:24
他 被 掛 在 木 頭 上 親 身 擔 當 了 我 們 的 罪 、 使 我 們 既 然 在 罪 上 死 、 就 得 以 在 義 上 活 . 因 他 受 的 鞭 傷 、 你 們 便 得 了 醫 治 。
-----
利未記25:33
若 是 一 個 利 未 人 不 將 所 賣 的 房 屋 贖 回 、 是 在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內 、 到 了 禧 年 、 就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. 因 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、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產 業 。
民數記35:3
這 城 邑 要 歸 他 們 居 住 、 城 邑 的 郊 野 、 可 以 牧 養 他 們 的 牛 羊 、 和 各 樣 的 牲 畜 、 又 可 以 安 置 他 們 的 財 物 。
民數記35:4
你 們 給 利 未 人 的 郊 野 、 要 從 城 根 起 、 四 圍 往 外 量 一 千 肘 。
民數記35:5
另 外 東 量 二 千 肘 、 南 量 二 千 肘 、 西 量 二 千 肘 、 北 量 二 千 肘 為 邊 界 、 城 在 當 中 . 這 要 歸 他 們 作 城 邑 的 郊 野 。
民數記35:6
你 們 給 利 未 人 的 城 邑 、 其 中 當 有 六 座 逃 城 、 使 誤 殺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裡 . 此 外 還 要 給 他 們 四 十 二 座 城 。
民數記35:7
你 們 要 給 利 未 人 的 城 、 共 有 四 十 八 座 、 連 城 帶 郊 野 都 要 給 他 們 。
民數記35:8
以 色 列 人 所 得 的 地 業 、 從 中 要 把 些 城 邑 給 利 未 人 、 人 多 的 就 多 給 、 人 少 的 就 少 給 、 各 支 派 要 按 所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把 城 邑 給 利 未 人 。
約書亞記14:4
因 為 約 瑟 的 子 孫 、 是 兩 個 支 派 、 就 是 瑪 拿 西 、 和 以 法 蓮 、 所 以 沒 有 把 地 分 給 利 未 人 、 但 給 他 們 城 邑 居 住 、 並 城 邑 的 郊 野 、 可 以 牧 養 他 們 的 牲 畜 、 安 置 他 們 的 財 物 。
約書亞記21:3
於 是 以 色 列 人 照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的 、 從 自 己 的 地 業 中 、 將 以 下 所 記 的 城 邑 、 和 城 邑 的 郊 野 、 給 了 利 未 人 。
-----
民數記18:27
這 舉 祭 、 要 算 為 你 們 場 上 的 榖 、 又 如 滿 酒 醡 的 酒 。
民數記18:28
這 樣 、 你 們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得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也 要 作 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從 這 十 分 之 一 中 、 將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舉 祭 歸 給 祭 司 亞 倫 。
-----
約翰壹書5:16
人 若 看 見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、 就 當 為 他 祈 求 、 神 必 將 生 命 賜 給 他 .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、 我 不 說 當 為 這 罪 祈 求 。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