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7:3
丈 夫 當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、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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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7:10
至 於 那 已 經 嫁 娶 的 、 我 吩 咐 他 們 、 其 實 不 是 我 吩 咐 、 乃 是 主 吩 咐 、 說 、 妻 子 不 可 離 開 丈 夫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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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7:11
若 是 離 開 了 、 不 可 再 嫁 .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. 丈 夫 也 不 可 離 棄 妻 子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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