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18:5
人 若 是 公 義 、 且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.
--------------------
以西結書18:6
未 曾 在 山 上 喫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、 未 曾 仰 望 以 色 列 家 的 偶 像 、 未 曾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、 未 曾 在 婦 人 的 經 期 內 親 近 他 、
-----
以西結書18:7
未 曾 虧 負 人 、 乃 將 欠 債 之 人 的 當 頭 還 給 他 、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、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喫 、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、
-----
以西結書18:8
未 曾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、 也 未 曾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、 縮 手 不 作 罪 孽 、 在 兩 人 之 間 、 按 至 理 判 斷 、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