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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33:15
還 人 的 當 頭 和 所 搶 奪 的 、 遵 行 生 命 的 律 例 、 不 作 罪 孽 . 他 必 定 存 活 、 不 至 死 亡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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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33:15
還 人 的 當 頭 和 所 搶 奪 的 、 遵 行 生 命 的 律 例 、 不 作 罪 孽 . 他 必 定 存 活 、 不 至 死 亡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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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33:14
再 者 、 我 對 惡 人 說 、 你 必 定 死 亡 . 他 若 轉 離 他 的 罪 、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.

以西結書33:15
還 人 的 當 頭 和 所 搶 奪 的 、 遵 行 生 命 的 律 例 、 不 作 罪 孽 . 他 必 定 存 活 、 不 至 死 亡 。

以西結書33:16
他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、 必 不 被 記 念 . 他 行 了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、 必 定 存 活 。

以西結書18:27
再 者 、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惡 、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、 他 必 將 性 命 救 活 了 .

以西結書18:28
因 為 他 思 量 、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、 必 定 存 活 不 至 死 亡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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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22:26
你 即 或 拿 鄰 舍 的 衣 服 作 當 頭 、 必 在 日 落 以 先 歸 還 他 .

以西結書18:7
未 曾 虧 負 人 、 乃 將 欠 債 之 人 的 當 頭 還 給 他 、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、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喫 、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、

申命記24:10
你 借 給 鄰 舍 不 拘 是 甚 麼 、 不 可 進 他 家 拿 他 的 當 頭 .

申命記24:11
要 站 在 外 面 、 等 那 向 你 借 貸 的 人 把 當 頭 拿 出 來 、 交 給 你 。

申命記24:12
他 若 是 窮 人 、 你 不 可 留 他 的 當 頭 過 夜 。

申命記24:13
日 落 的 時 候 、 總 要 把 當 頭 還 他 、 使 他 用 那 件 衣 服 蓋 著 睡 覺 、 他 就 為 你 祝 福 . 這 在 耶 和 華 你   神 面 前 就 是 你 的 義 了 。

阿摩司書2:8
他 們 在 各 壇 旁 鋪 人 所 當 的 衣 服 、 臥 在 其 上 . 又 在 他 們 神 的 廟 中 、 喝 受 罰 之 人 的 酒 。

申命記24:17
你 不 可 向 寄 居 的 和 孤 兒 、 屈 枉 正 直 、 也 不 可 拿 寡 婦 的 衣 裳 作 當 頭 。

以西結書18:12
虧 負 困 苦 和 窮 乏 的 人 、 搶 奪 人 的 物 、 未 曾 將 當 頭 還 給 人 、 仰 望 偶 像 、 並 行 可 憎 的 事 、

申命記24:6
不 可 拿 人 的 全 盤 磨 石 、 或 是 上 磨 石 作 當 頭 、 因 為 這 是 拿 人 的 命 作 當 頭 。

約伯記22:6
因 你 無 故 強 取 弟 兄 的 物 為 當 頭 、 剝 去 貧 寒 人 的 衣 服 。

約伯記24:3
他 們 拉 去 孤 兒 的 驢 、 強 取 寡 婦 的 牛 為 當 頭 。

約伯記24:9
又 有 人 從 母 懷 中 搶 奪 孤 兒 、 強 取 窮 人 的 衣 服 為 當 頭 .

以西結書18:9
遵 行 我 的 律 例 、 謹 守 我 的 典 章 、 按 誠 實 行 事 、 這 人 是 公 義 的 、 必 定 存 活 .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。

以西結書18:16
未 曾 虧 負 人 、 未 曾 取 人 的 當 頭 、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、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喫 、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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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19:8
撒 該 站 著 、 對 主 說 、 主 阿 、 我 把 所 有 的 一 半 給 窮 人 . 我 若 訛 詐 了 誰 、 就 還 他 四 倍 。

出埃及記22:1
人 若 偷 牛 、 或 羊 、 無 論 是 宰 了 、 是 賣 了 、 他 就 要 以 五 牛 賠 一 牛 、 四 羊 賠 一 羊 。

利未記6:4
他 既 犯 了 罪 、 有 了 過 犯 、 就 要 歸 還 他 所 搶 奪 的 、 或 是 因 欺 壓 所 得 的 、 或 是 人 交 付 他 的 、 或 是 人 遺 失 他 所 撿 的 物 、

民數記5:6
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、 無 論 男 女 、 若 犯 了 人 所 常 犯 的 罪 、 以 至 干 犯 耶 和 華 、 那 人 就 有 了 罪 。

民數記5:7
他 要 承 認 所 犯 的 罪 、 將 所 虧 負 人 的 、 如 數 賠 還 .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也 歸 與 所 虧 負 的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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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18:5
所 以 你 們 要 守 我 的 律 例 、 典 章 . 人 若 遵 行 、 就 必 因 此 活 著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
以西結書20:11
將 我 的 律 例 賜 給 他 們 、 將 我 的 典 章 指 示 他 們 . 人 若 遵 行 就 必 因 此 活 著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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