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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下31:17
又 按 宗 族 家 譜 分 給 祭 司 、 按 班 次 職 任 分 給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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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下31:17
又 按 宗 族 家 譜 分 給 祭 司 、 按 班 次 職 任 分 給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利 未 人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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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下31:16
按 家 譜 三 歲 以 外 的 男 丁 、 凡 每 日 進 耶 和 華 殿 、 按 班 次 供 職 的 、 也 分 給 他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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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23:24
以 上 利 未 子 孫 作 族 長 的 、 照 著 男 丁 的 數 目 、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、 都 辦 耶 和 華 殿 的 事 務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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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23:27
照 著 大 衛 臨 終 所 吩 咐 的 、 利 未 人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、 都 被 數 點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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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3:8
百 姓 到 了 耶 路 撒 冷   神 殿 的 地 方 、 第 二 年 二 月 、 撒 拉 鐵 的 兒 子 所 羅 巴 伯 、 約 薩 達 的 兒 子 耶 書 亞 、 和 其 餘 的 弟 兄 、 就 是 祭 司 、 利 未 人 、 並 一 切 被 擄 歸 回 耶 路 撒 冷 的 人 、 都 興 工 建 造 . 又 派 利 未 人 、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、 督 理 建 造 耶 和 華 殿 的 工 作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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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4:3
從 三 十 歲 直 到 五 十 歲 、 凡 前 來 任 職 在 會 幕 裡 辦 事 的 、 全 都 計 算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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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8:24
利 未 人 是 這 樣 . 從 二 十 五 歲 以 外 、 他 們 要 前 來 任 職 、 辦 會 幕 的 事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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