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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10:30
並 不 將 我 們 的 女 兒 、 嫁 給 這 地 的 居 民 、 也 不 為 我 們 的 兒 子 、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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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10:30
並 不 將 我 們 的 女 兒 、 嫁 給 這 地 的 居 民 、 也 不 為 我 們 的 兒 子 、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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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10:28
其 餘 的 民 、 祭 司 、 利 未 人 、 守 門 的 、 歌 唱 的 、 尼 提 寧 、 和 一 切 離 絕 鄰 邦 居 民 歸 服   神 律 法 的 、 並 他 們 的 妻 子 、 兒 女 、 凡 有 知 識 能 明 白 的 .

尼希米記10:29
都 隨 從 他 們 貴 冑 的 弟 兄 、 發 咒 起 誓 、 必 遵 行   神 藉 他 僕 人 摩 西 所 傳 的 律 法 、 謹 守 遵 行 耶 和 華 我 們 主 的 一 切 誡 命 、 典 章 、 律 例 .

尼希米記10:30
並 不 將 我 們 的 女 兒 、 嫁 給 這 地 的 居 民 、 也 不 為 我 們 的 兒 子 、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.

尼希米記10:31
這 地 的 居 民 若 在 安 息 日 、 或 甚 麼 聖 日 、 帶 了 貨 物 或 糧 食 來 賣 給 我 們 、 我 們 必 不 買 . 每 逢 第 七 年 必 不 耕 種 、 凡 欠 我 們 債 的 必 不 追 討 。

詩篇119:115
作 惡 的 人 哪 、 你 們 離 開 我 罷 、 我 好 遵 守 我   神 的 命 令 。

歷代志下15:12
他 們 就 立 約 、 要 盡 心 盡 性 地 尋 求 耶 和 華 他 們 列 祖 的   神 .

以斯拉記10:5
以 斯 拉 便 起 來 、 使 祭 司 長 、 和 利 未 人 、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起 誓 、 說 、 必 照 這 話 去 行 . 他 們 就 起 了 誓 。

尼希米記9:38
因 這 一 切 的 事 、 我 們 立 確 實 的 約 、 寫 在 冊 上 . 我 們 的 首 領 、 利 未 人 、 和 祭 司 、 都 簽 了 名 。

耶利米書34:10
所 有 立 約 的 首 領 和 眾 民 、 就 任 他 的 僕 人 婢 女 自 由 出 去 、 誰 也 不 再 叫 他 們 作 奴 僕 . 大 家 都 順 從 、 將 他 們 釋 放 了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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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13:25
我 就 斥 責 他 們 、 咒 詛 他 們 、 打 了 他 們 幾 個 人 、 拔 下 他 們 的 頭 髮 、 叫 他 們 指 著   神 起 誓 、 必 不 將 自 己 的 女 兒 嫁 給 外 邦 人 的 兒 子 、 也 不 為 自 己 和 兒 子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。

尼希米記13:23
那 些 日 子 我 也 見 猶 大 人 娶 了 亞 實 突 、 亞 捫 、 摩 押 的 女 子 為 妻 。

出埃及記34:16
又 為 你 的 兒 子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為 妻 、 他 們 的 女 兒 隨 從 他 們 的 神 就 行 邪 淫 、 使 你 的 兒 子 也 隨 從 他 們 的 神 行 邪 淫 。

申命記7:3
不 可 與 他 們 結 親 、 不 可 將 你 的 女 兒 嫁 他 們 的 兒 子 、 也 不 可 叫 你 的 兒 子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.

以斯拉記9:2
因 他 們 為 自 己 和 兒 子 、 娶 了 這 些 外 邦 女 子 為 妻 、 以 致 聖 潔 的 種 類 和 這 些 國 的 民 混 雜 . 而 且 首 領 和 官 長 、 在 這 事 上 為 罪 魁 。

以斯拉記9:12
所 以 不 可 將 你 們 的 女 兒 嫁 他 們 的 兒 子 、 也 不 可 為 你 們 的 兒 子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、 永 不 可 求 他 們 的 平 安 、 和 他 們 的 利 益 、 這 樣 你 們 就 可 以 強 盛 、 喫 這 地 的 美 物 、 並 遺 留 這 地 給 你 們 的 子 孫 永 遠 為 業 。

以斯拉記10:10
祭 司 以 斯 拉 站 起 來 、 對 他 們 說 、 你 們 有 罪 了 . 因 你 們 娶 了 外 邦 的 女 子 為 妻 、 增 添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惡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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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10:32
我 們 又 為 自 己 定 例 、 每 年 各 人 捐 銀 一 舍 客 勒 三 分 之 一 、 為 我 們   神 殿 的 使 用 .

尼希米記10:33
就 是 為 陳 設 餅 、 常 獻 的 素 祭 、 和 燔 祭 、 安 息 日 、 月 朔 、 節 期 所 獻 的 、 與 聖 物 、 並 以 色 列 人 的 贖 罪 祭 、 以 及 我 們   神 殿 裡 一 切 的 費 用 。

尼希米記10:34
我 們 的 祭 司 、 利 未 人 、 和 百 姓 、 都 掣 籤 、 看 每 年 是 哪 一 族 、 按 定 期 將 獻 祭 的 柴 奉 到 我 們   神 的 殿 裡 、 照 著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、 燒 在 耶 和 華 我 們   神 的 壇 上 .

尼希米記10:35
又 定 每 年 、 將 我 們 地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、 和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、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的 殿 裡 .

尼希米記10:36
又 照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、 將 我 們 頭 胎 的 兒 子 、 和 首 生 的 牛 羊 、 都 奉 到 我 們   神 的 殿 、 交 給 我 們   神 殿 裡 供 職 的 祭 司 .

尼希米記10:37
並 將 初 熟 之 麥 子 所 磨 的 麵 、 和 舉 祭 、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、 新 酒 、 與 油 、 奉 給 祭 司 、 收 在 我 們   神 殿 的 庫 房 裡 、 把 我 們 地 上 所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奉 給 利 未 人 、 因 利 未 人 在 我 們 一 切 城 邑 的 土 產 中 當 取 十 分 之 一 。

尼希米記10:38
利 未 人 取 十 分 之 一 的 時 候 、 亞 倫 的 子 孫 中 、 當 有 一 個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同 在 . 利 未 人 也 當 從 十 分 之 一 中 、 取 十 分 之 一 、 奉 到 我 們   神 殿 的 屋 子 裡 、 收 在 庫 房 中 。

尼希米記10:39
以 色 列 人 和 利 未 人 、 要 將 五 榖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、 為 舉 祭 、 奉 到 收 存 聖 所 器 皿 的 屋 子 裡 、 就 是 供 職 的 祭 司 、 守 門 的 、 歌 唱 的 所 住 的 屋 子 . 這 樣 、 我 們 就 不 離 棄 我 們   神 的 殿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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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師記14:2
參 孫 上 來 稟 告 他 父 母 說 、 我 在 亭 拿 看 見 一 個 女 子 、 是 非 利 士 人 的 女 兒 、 願 你 們 給 我 娶 來 為 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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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4:3
但 所 羅 巴 伯 、 耶 書 亞 、 和 其 餘 以 色 列 的 族 長 、 對 他 們 說 、 我 們 建 造   神 的 殿 與 你 們 無 干 、 我 們 自 己 為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  神 協 力 建 造 、 是 照 波 斯 王 古 列 所 吩 咐 的 。

以斯拉記6:21
從 擄 到 之 地 歸 回 的 以 色 列 人 、 和 一 切 除 掉 所 染 外 邦 人 污 穢 歸 附 他 們 、 要 尋 求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  神 的 人 、 都 喫 這 羊 羔 。

尼希米記9:2
以 色 列 人 〔 人 原 文 作 種 類 〕 就 與 一 切 外 邦 人 離 絕 、 站 著 承 認 自 己 的 罪 惡 、 和 列 祖 的 罪 孽 。

尼希米記13:3
以 色 列 民 聽 見 這 律 法 、 就 與 一 切 閑 雜 人 絕 交 。

尼希米記13:30
這 樣 、 我 潔 淨 他 們 、 使 他 們 離 絕 一 切 外 邦 人 、 派 定 祭 司 和 利 未 人 的 班 次 、 使 他 們 各 盡 其 職 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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