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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6:9
這 樣 、 他 們 的 產 業 就 不 從 這 支 派 歸 到 那 支 派 、 因 為 以 色 列 支 派 的 人 、 要 各 守 各 的 產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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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6:9
這 樣 、 他 們 的 產 業 就 不 從 這 支 派 歸 到 那 支 派 、 因 為 以 色 列 支 派 的 人 、 要 各 守 各 的 產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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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6:6
論 到 西 羅 非 哈 的 眾 女 兒 、 耶 和 華 這 樣 吩 咐 說 . 他 們 可 以 隨 意 嫁 人 、 只 是 要 嫁 同 宗 支 派 的 人 。

民數記36:7
這 樣 、 以 色 列 人 的 產 業 就 不 從 這 支 派 歸 到 那 支 派 .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要 各 守 各 祖 宗 支 派 的 產 業 。

民數記36:8
凡 在 以 色 列 支 派 中 得 了 產 業 的 女 子 、 必 作 同 宗 支 派 人 的 妻 、 好 叫 以 色 列 人 、 各 自 承 受 他 祖 宗 的 產 業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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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36:1
約 瑟 的 後 裔 、 瑪 拿 西 的 孫 子 、 瑪 吉 的 兒 子 基 列 、 他 子 孫 中 的 諸 族 長 來 到 摩 西 、 和 作 首 領 的 以 色 列 人 族 長 面 前 、 說 、

民數記36:2
耶 和 華 曾 吩 咐 我 主 、 拈 鬮 分 地 給 以 色 列 人 為 業 、 我 主 也 受 了 耶 和 華 的 吩 咐 、 將 我 們 兄 弟 西 羅 非 哈 的 產 業 分 給 他 的 眾 女 兒 。

民數記36:3
他 們 若 嫁 以 色 列 別 支 派 的 人 、 就 必 將 我 們 祖 宗 所 遺 留 的 產 業 、 加 在 他 們 丈 夫 支 派 的 產 業 中 . 這 樣 、 我 們 拈 鬮 所 得 的 產 業 就 要 減 少 了 。

民數記36:4
到 了 以 色 列 人 的 禧 年 、 這 女 兒 的 產 業 就 必 加 在 他 們 丈 夫 支 派 的 產 業 上 . 這 樣 、 我 們 祖 宗 支 派 的 產 業 就 減 少 了 。

民數記36:5
摩 西 照 耶 和 華 的 話 、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說 、 約 瑟 支 派 的 人 說 得 有 理 。

民數記36:10
耶 和 華 怎 樣 吩 咐 摩 西 、 西 羅 非 哈 的 眾 女 兒 就 怎 樣 行 。

民數記36:11
西 羅 非 哈 的 女 兒 瑪 拉 、 得 撒 、 曷 拉 、 密 迦 、 挪 阿 都 嫁 了 他 們 伯 叔 的 兒 子 。

民數記36:12
他 們 嫁 入 約 瑟 兒 子 、 瑪 拿 西 子 孫 的 族 中 、 他 們 的 產 業 仍 留 在 同 宗 支 派 中 。

民數記26:33
希 弗 的 兒 子 西 羅 非 哈 沒 兒 子 、 只 有 女 兒 。 西 羅 非 哈 女 兒 的 名 字 、 就 是 瑪 拉 、 挪 阿 、 曷 拉 、 密 迦 、 得 撒 。

民數記27:1
屬 約 瑟 的 兒 子 瑪 拿 西 的 各 族 、 有 瑪 拿 西 的 玄 孫 、 瑪 吉 的 曾 孫 、 基 列 的 孫 子 、 希 弗 的 兒 子 西 羅 非 哈 的 女 兒 、 名 叫 瑪 拉 、 挪 阿 、 曷 拉 、 密 迦 、 得 撒 。 他 們 前 來 、

約書亞記17:3
瑪 拿 西 的 元 孫 、 瑪 吉 的 曾 孫 、 基 列 的 孫 子 、 希 弗 的 兒 子 西 羅 非 哈 、 沒 有 兒 子 、 只 有 女 兒 、 他 的 女 兒 名 叫 瑪 拉 、 挪 阿 、 曷 拉 、 密 迦 、 得 撒 、

歷代志上7:15
瑪 吉 娶 的 妻 是 戶 品 、 書 品 的 妹 子 、 名 叫 瑪 迦 、 瑪 拿 西 的 次 子 名 叫 西 羅 非 哈 、 西 羅 非 哈 但 有 幾 個 女 兒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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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27:8
你 也 要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、 人 若 死 了 沒 有 兒 子 、 就 要 把 他 的 產 業 歸 給 他 的 女 兒 。

民數記27:9
他 若 沒 有 女 兒 、 就 要 把 他 的 產 業 給 他 的 弟 兄 。

民數記27:10
他 若 沒 有 弟 兄 、 就 要 把 他 的 產 業 給 他 父 親 的 弟 兄 。

民數記27:11
他 父 親 若 沒 有 弟 兄 、 就 要 把 他 的 產 業 給 他 族 中 最 近 的 親 屬 、 他 便 要 得 為 業 . 這 要 作 以 色 列 人 的 律 例 、 典 章 、 是 照 耶 和 華 吩 咐 摩 西 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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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0:24
但 我 對 你 們 說 過 、 你 們 要 承 受 他 們 的 地 、 就 是 我 要 賜 給 你 們 為 業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、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  神 、 使 你 們 與 萬 民 有 分 別 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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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6:14
並 且 你 沒 有 將 我 們 領 到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、 也 沒 有 把 田 地 和 葡 萄 園 、 給 我 們 為 業 . 難 道 你 要 剜 這 些 人 的 眼 睛 麼 。 我 們 不 上 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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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27:6
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、

民數記27:7
西 羅 非 哈 的 女 兒 說 的 有 理 。 你 定 要 在 他 們 父 親 的 弟 兄 中 、 把 地 分 給 他 們 為 業 . 要 將 他 們 父 親 的 產 業 歸 給 他 們 。

民數記33:54
你 們 要 按 家 室 拈 鬮 、 承 受 那 地 、 人 多 的 、 要 把 產 業 多 分 給 他 們 、 人 少 的 、 要 把 產 業 少 分 給 他 們 、 拈 出 何 地 給 何 人 、 就 要 歸 何 人 、 你 們 要 按 宗 族 的 支 派 承 受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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