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 2 3 4 1-4 5

利未記22:15
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.

--------------------

   1 2 3 4 1-4 5

利未記22:15
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.

--------------------


利未記22:14
若 有 人 誤 喫 了 聖 物 、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交 給 祭 司 。

利未記22:15
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.

利未記22:16
免 得 他 們 在 喫 聖 物 上 、 自 取 罪 孽 .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
利未記22:10
凡 外 人 不 可 喫 聖 物 、 寄 居 在 祭 司 家 的 、 或 是 雇 工 人 、 都 不 可 喫 聖 物 。

民數記18:32
你 們 從 其 中 將 至 好 的 舉 起 、 就 不 至 因 這 物 擔 罪 。 你 們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的 聖 物 、 免 得 死 亡 。

利未記22:2
你 吩 咐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說 、 要 遠 離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歸 給 我 的 聖 物 、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
以斯拉記2:63
省 長 對 他 們 說 、 不 可 喫 至 聖 的 物 、 直 到 有 用 烏 陵 和 土 明 決 疑 的 祭 司 興 起 來 。

-----

利未記19:8
凡 喫 的 人 、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、 因 為 他 褻 瀆 了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、 那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。

-----

民數記18:9
以 色 列 人 歸 給 我 至 聖 的 供 物 、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贖 愆 祭 、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經 火 的 、 都 為 至 聖 之 物 、 要 歸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。

民數記18:10
你 要 拿 這 些 當 至 聖 物 喫 、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喫 、 你 當 以 此 物 為 聖 。

民數記18:11
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的 舉 祭 、 並 搖 祭 、 都 是 你 的 、 我 已 賜 給 你 、 和 你 的 兒 女 、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、 凡 在 你 家 中 的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喫 。

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