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22:14
若 有 人 誤 喫 了 聖 物 、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交 給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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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2:14
若 有 人 誤 喫 了 聖 物 、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交 給 祭 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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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5:14
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、
利未記5:15
人 若 在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上 誤 犯 了 罪 、 有 了 過 犯 、 就 要 照 你 所 估 的 、 按 聖 所 的 舍 客 勒 拿 銀 子 、 將 贖 愆 祭 牲 、 就 是 羊 群 中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、 牽 到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贖 愆 祭 .
利未記5:16
並 且 他 因 在 聖 物 上 的 差 錯 要 償 還 、 另 外 加 五 分 之 一 、 都 給 祭 司 . 祭 司 要 用 贖 愆 祭 的 公 綿 羊 、 為 他 贖 罪 、 他 必 蒙 赦 免 。
利未記5:17
若 有 人 犯 罪 、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、 他 雖 然 不 知 道 、 還 是 有 了 罪 、 就 要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。
利未記5:18
也 要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、 從 羊 群 中 牽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來 、 給 祭 司 作 贖 愆 祭 . 至 於 他 誤 行 的 那 錯 事 、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罪 、 他 必 蒙 赦 免 。
利未記27:15
將 房 屋 分 別 為 聖 的 人 、 若 要 贖 回 房 屋 、 就 必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以 外 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房 屋 仍 舊 歸 他 。
利未記6:5
或 是 他 因 甚 麼 物 起 了 假 誓 、 就 要 如 數 歸 還 、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在 查 出 他 有 罪 的 日 子 、 要 交 還 本 主 。
利未記27:13
他 若 一 定 要 贖 回 、 就 要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以 外 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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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2:10
凡 外 人 不 可 喫 聖 物 、 寄 居 在 祭 司 家 的 、 或 是 雇 工 人 、 都 不 可 喫 聖 物 。
利未記22:11
倘 若 祭 司 買 人 、 是 他 的 錢 買 的 、 那 人 就 可 以 喫 聖 物 . 生 在 他 家 的 人 、 也 可 以 喫 。
利未記22:12
祭 司 的 女 兒 若 嫁 外 人 、 就 不 可 喫 舉 祭 的 聖 物 。
利未記22:13
但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是 寡 婦 、 或 是 被 休 的 、 沒 有 孩 子 、 又 歸 回 父 家 、 與 他 青 年 一 樣 、 就 可 以 喫 他 父 親 的 食 物 .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喫 。
利未記22:14
若 有 人 誤 喫 了 聖 物 、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、 交 給 祭 司 。
利未記22:15
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.
利未記22:16
免 得 他 們 在 喫 聖 物 上 、 自 取 罪 孽 .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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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4:2
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、 若 有 人 在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上 、 誤 犯 了 一 件 .
利未記4:22
官 長 若 行 了 耶 和 華 他 神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、 誤 犯 了 罪 、
利未記4:27
民 中 若 有 人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不 可 行 的 甚 麼 事 、 誤 犯 了 罪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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