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21:15
不 可 在 民 中 辱 沒 他 的 兒 女 、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利未記21:13
他 要 娶 處 女 為 妻 。
利未記21:14
寡 婦 或 是 被 休 的 婦 人 、 或 是 被 污 為 妓 的 女 人 、 都 不 可 娶 . 只 可 娶 本 民 中 的 處 女 為 妻 。
以西結書44:22
不 可 娶 寡 婦 和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. 只 可 娶 以 色 列 後 裔 中 的 處 女 、 或 是 祭 司 遺 留 的 寡 婦 。
提摩太前書3:11
女 執 事 〔 原 文 作 女 人 〕 也 是 如 此 、 必 須 端 莊 、 不 說 讒 言 、 有 節 制 、 凡 事 忠 心 。
-----
利未記21:6
要 歸 神 為 聖 、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名 、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、 就 是 神 的 食 物 、 是 他 們 獻 的 、 所 以 他 們 要 成 為 聖 。
利未記21:7
不 可 娶 妓 女 、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為 妻 .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、 因 為 祭 司 是 歸 神 為 聖 。
利未記21:8
所 以 你 要 使 他 成 聖 、 因 為 他 奉 獻 你 神 的 食 物 . 你 要 以 他 為 聖 、 因 為 我 使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是 聖 的 。
利未記21:9
祭 司 的 女 兒 若 行 淫 、 辱 沒 自 己 、 就 辱 沒 了 父 親 、 必 用 火 將 他 焚 燒 。
利未記21:23
但 不 可 進 到 幔 子 前 、 也 不 可 就 近 壇 前 、 因 為 他 有 殘 疾 、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所 、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利未記22:9
所 以 他 們 要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、 免 得 輕 忽 了 、 因 此 擔 罪 而 死 .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利未記22:16
免 得 他 們 在 喫 聖 物 上 、 自 取 罪 孽 .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出埃及記29:44
我 要 使 會 幕 和 壇 成 聖 、 也 要 使 亞 倫 和 他 的 兒 子 成 聖 、 給 我 供 祭 司 的 職 分 。
利未記22:32
你 們 不 可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. 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、 卻 要 被 尊 為 聖 、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.
利未記20:8
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.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利未記21:1
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、 你 告 訴 亞 倫 子 孫 作 祭 司 的 說 、 祭 司 不 可 為 民 中 的 死 人 沾 染 自 己 。
利未記21:12
不 可 出 聖 所 、 也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聖 所 、 因 為 神 膏 油 的 冠 冕 在 他 頭 上 .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利未記21:17
你 告 訴 亞 倫 說 、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、 凡 有 殘 疾 的 、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他 神 的 食 物 .
利未記21:21
祭 司 亞 倫 的 後 裔 、 凡 有 殘 疾 的 、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、 將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、 他 有 殘 疾 、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神 的 食 物 。
約翰福音17:17
求 你 用 真 理 使 他 們 成 聖 . 你 的 道 就 是 真 理 。
-----
出埃及記19:5
如 今 你 們 若 實 在 聽 從 我 的 話 、 遵 守 我 的 約 、 就 要 在 萬 民 中 作 屬 我 的 子 民 、 因 為 全 地 都 是 我 的 .
出埃及記19:6
你 們 要 歸 我 作 祭 司 的 國 度 、 為 聖 潔 的 國 民 . 這 些 話 你 要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。
啟示錄1:6
又 使 我 們 成 為 國 民 、 作 他 父 神 的 祭 司 . 但 願 榮 耀 權 能 歸 給 他 、 直 到 永 永 遠 遠 。 阿 們 。
-----
尼希米記13:28
大 祭 司 以 利 亞 實 的 孫 子 耶 何 耶 大 的 一 個 兒 子 、 是 和 倫 人 參 巴 拉 的 女 婿 . 我 就 從 我 這 裡 把 他 趕 出 去 。
尼希米記13:29
我 的 神 阿 、 求 你 記 念 他 們 的 罪 . 因 為 他 們 玷 污 了 祭 司 的 職 任 、 違 背 你 與 祭 司 利 未 人 所 立 的 約 。
瑪拉基書2:8
你 們 卻 偏 離 正 道 、 使 許 多 人 在 律 法 上 跌 倒 . 你 們 廢 棄 我 與 利 未 所 立 的 約 .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。
瑪拉基書2:11
猶 大 人 行 事 詭 詐 、 並 且 在 以 色 列 和 耶 路 撒 冷 中 、 行 一 件 可 憎 的 事 . 因 為 猶 大 人 褻 瀆 耶 和 華 所 喜 愛 的 聖 潔 、 〔 或 作 聖 地 〕 娶 事 奉 外 邦 神 的 女 子 為 妻 。
無版權限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