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3:9
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、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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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3:9
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、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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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3:8
並 且 聖 經 既 然 豫 先 看 明 、 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、 就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、 說 、 『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。 』

創世記12:2
我 必 叫 你 成 為 大 國 . 我 必 賜 福 給 你 、 叫 你 的 名 為 大 、 你 也 要 叫 別 人 得 福 .

創世記12:3
為 你 祝 福 的 、 我 必 賜 福 與 他 、 那 咒 詛 你 的 、 我 必 咒 詛 他 、 地 上 的 萬 族 都 要 因 你 得 福 。

創世記22:18
並 且 地 上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的 後 裔 得 福 、 因 為 你 聽 從 了 我 的 話 .

以弗所書1:3
願 頌 讚 歸 與 我 們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父   神 、 他 在 基 督 裡 、 曾 賜 給 我 們 天 上 各 樣 屬 靈 的 福 氣 .

詩篇72:17
他 的 名 要 存 到 永 遠 、 要 留 傳 如 日 之 久 . 人 要 因 他 蒙 福 . 萬 國 要 稱 他 有 福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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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4:16
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.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.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.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、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。

羅馬書4:11
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、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、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、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.

羅馬書4:12
又 作 受 割 禮 之 人 的 父 、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禮 、 並 且 按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、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蹤 跡 去 行 的 人 。

羅馬書9:6
這 不 是 說   神 的 話 落 了 空 . 因 為 從 以 色 列 生 的 、 不 都 是 以 色 列 人 .

羅馬書4:5
惟 有 不 作 工 的 、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  神 、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。

羅馬書4:24
也 是 為 我 們 將 來 得 算 為 義 之 人 寫 的 . 就 是 我 們 這 信   神 使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。

加拉太書6:16
凡 照 此 理 而 行 的 、 願 平 安 憐 憫 加 給 他 們 、 和   神 的 以 色 列 民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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