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26:14
我 守 喪 的 時 候 、 沒 有 喫 這 聖 物 、 不 潔 淨 的 時 候 、 也 沒 有 拿 出 來 、 又 沒 有 為 死 人 送 去 、 我 聽 從 了 耶 和 華 我 神 的 話 、 都 照 你 所 吩 咐 的 行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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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26:14
我 守 喪 的 時 候 、 沒 有 喫 這 聖 物 、 不 潔 淨 的 時 候 、 也 沒 有 拿 出 來 、 又 沒 有 為 死 人 送 去 、 我 聽 從 了 耶 和 華 我 神 的 話 、 都 照 你 所 吩 咐 的 行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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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26:13
你 又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說 、 我 已 將 聖 物 從 我 家 裡 拿 出 來 、 給 了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、 與 孤 兒 寡 婦 、 是 照 你 所 吩 咐 我 的 一 切 命 令 、 你 的 命 令 我 都 沒 有 違 背 、 也 沒 有 忘 記 。
申命記14:28
每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、 你 要 將 本 年 的 土 產 十 分 之 一 、 都 取 出 來 、 積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
申命記14:29
在 你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、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、 並 孤 兒 寡 婦 、 都 可 以 來 、 喫 得 飽 足 . 這 樣 、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、 賜 福 與 你 。
申命記14:22
你 要 把 你 撒 種 所 產 的 、 就 是 你 田 地 每 年 所 出 的 、 十 分 取 一 分 。
申命記14:23
又 要 把 你 的 五 穀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、 並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、 喫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、 就 是 他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. 這 樣 、 你 可 以 學 習 時 常 敬 畏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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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西阿書9:4
他 們 必 不 得 向 耶 和 華 奠 酒 、 即 便 奠 酒 、 也 不 蒙 悅 納 . 他 們 的 祭 物 、 必 如 居 喪 者 的 食 物 、 凡 喫 的 必 被 玷 污 、 因 他 們 的 食 物 、 只 為 自 己 的 口 腹 、 必 不 奉 入 耶 和 華 的 殿 。
耶利米書16:7
他 們 有 喪 事 、 人 必 不 為 他 們 擘 餅 、 因 死 人 安 慰 他 們 . 他 們 喪 父 喪 母 、 人 也 不 給 他 們 一 杯 酒 安 慰 他 們 。
以西結書24:17
只 可 歎 息 、 不 可 出 聲 、 不 可 辦 理 喪 事 . 頭 上 仍 勒 裹 頭 巾 、 腳 上 仍 穿 鞋 、 不 可 蒙 著 嘴 唇 、 也 不 可 喫 弔 喪 的 食 物 。
創世記35:18
他 將 近 於 死 、 靈 魂 要 走 的 時 候 、 就 給 他 兒 子 起 名 叫 便 俄 尼 、 他 父 親 卻 給 他 起 名 叫 便 雅 憫 。
民數記19:11
摸 了 人 死 屍 的 、 就 必 七 天 不 潔 淨 。
約伯記42:11
約 伯 的 弟 兄 、 姐 妹 、 和 以 先 所 認 識 的 人 都 來 見 他 、 在 他 家 裡 一 同 喫 飯 . 又 論 到 耶 和 華 所 降 與 他 的 一 切 災 禍 . 都 為 他 悲 傷 安 慰 他 . 每 人 也 送 他 一 塊 銀 子 、 和 一 個 金 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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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10:19
亞 倫 對 摩 西 說 、 今 天 他 們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獻 上 贖 罪 祭 、 和 燔 祭 、 我 又 遇 見 這 樣 的 災 、 若 今 天 喫 了 贖 罪 祭 、 耶 和 華 豈 能 看 為 美 呢 。
瑪拉基書2:13
你 們 又 行 了 一 件 這 樣 的 事 、 使 前 妻 歎 息 哭 泣 的 眼 淚 、 遮 蓋 耶 和 華 的 壇 、 以 致 耶 和 華 不 再 看 顧 那 供 物 、 也 不 樂 意 從 你 們 手 中 收 納 。
尼希米記8:9
省 長 尼 希 米 、 和 作 祭 司 的 文 士 以 斯 拉 、 並 教 訓 百 姓 的 利 未 人 、 對 眾 民 說 、 今 日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的 聖 日 . 不 要 悲 哀 哭 泣 . 這 是 因 為 眾 民 聽 見 律 法 書 上 的 話 都 哭 了 。
以賽亞書1:15
你 們 舉 手 禱 告 、 我 必 遮 眼 不 看 . 就 是 你 們 多 多 的 祈 禱 、 我 也 不 聽 . 你 們 的 手 都 滿 了 殺 人 的 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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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27:30
地 上 所 有 的 、 無 論 是 地 上 的 種 子 、 是 樹 上 的 果 子 、 十 分 之 一 是 耶 和 華 的 、 是 歸 給 耶 和 華 為 聖 的 。
利未記27:31
人 若 要 贖 這 十 分 之 一 的 甚 麼 物 、 就 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
利未記27:32
凡 牛 群 羊 群 中 、 一 切 從 杖 下 經 過 的 、 每 第 十 隻 要 歸 給 耶 和 華 為 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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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12:6
將 你 們 的 燔 祭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、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、 並 還 願 祭 、 甘 心 祭 、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、 都 奉 到 那 裡 .
申命記12:7
在 那 裡 、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、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、 都 可 以 喫 .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、 蒙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賜 福 、 就 都 歡 樂 。
申命記16:11
你 和 你 兒 女 、 僕 婢 、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、 以 及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、 與 孤 兒 寡 婦 、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選 擇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、 在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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